按照省高院下发的《全省法院“标准化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学习了徐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标准化建设年”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谋划活动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
根据我院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筹备工作需要,我院“一把手”靠前指挥,统筹规划,制定了《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环资案件指定管辖筹备工作任务台账》,按照台账要求,各部门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部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8项,包括新制定《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制度》、《立案审查工作规范》、《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关于规范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流程与时限的规定》;完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报销管理办法》、《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立案登记工作规则》、《立案前审查机制》等,并多次组织各类解读培训,确保新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各部门工作流程,做到办公、办案标准化,我院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五化”工作法,组织全院各部门探索本部门规范化工作流程,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图,先后制定各类工作流程图11项,内容包含公务用车派车流程、物品申领、环资案件立案、执行、安保、安检等各方面,同时将各类流程图编辑汇总,制作了“标准化工作手册”,全院干警“按图办公办案”确保“标准化”有效落实。
综合审判庭联合审管部门,制作了《通化辖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院新类型案件审判工作,统一裁判尺度。综合办公室制作了《环资案件审判联络手册》,收录了全市及周边市、县政法机关、行政单位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进一步助力我院环资案件指定管辖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5 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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