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6月10搬入新址后,各项警务工作进入新的台阶,在案件扩大管辖后,认真开展各项警务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职责,紧紧围绕法院的加强管理年工作的要求,积极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配合各庭室努力完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和院领党组交办的事项,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根本我院实际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履行警务职责,积极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为了更有效地保障行政、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警队建立用警申请制度,提前1-3天书面向警队提出用警申请,并由主管领导、庭室和警队负责人签字。每次开庭,警队会提前周密部署,开庭都会派两名司法警察进行值庭,刑事案件开庭前与刑事庭审判员沟通,了解案情、被告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押解、看管、值庭,做到尽职尽责,确保警务保障无安全隐患。截止十月份,行政、民事庭审64次,出警128人次;刑事审判共值庭6场次,押解、看管、被告7人次,出警19人次;机关巡查40次,出警160人次;协助信访3次,出警6人次;安检共计1137人次;无任何突发事件发生。
(二)积极落实安检及各项责任制度。
6月24日,新址安检室及安检通道更新改造工程现已完工,安检工作正有序开展。由司法警察大队建立安检登记制度,安检员岗位职责,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把安检制度落实到位,做到“逢进必检”、“疑物必查”,确保法院审判办公环境的绝对安全。
(三)认真学习各项新的规章制度
7月份警队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包括安检规则、庭审规则、安检员岗位职责,安保人员岗位职责等。警队全员及辅警认真学习新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系列教程、新的庭审规则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规定。上班期间严格工作纪律,值庭、安检戴好警用装备特别是执法记录仪,按要求着装,严禁警服混穿以及不穿。
(四)节假日前安全隐患排查
中秋和十一假期前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四防”工作。由王海燕院长牵头,警队全体警员对本院各庭室所属办公区进行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求全院干警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坚决避免因自身工作引发极端安全事故,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特别是重点用电部位要认真检查,防止意外。
(五)加强春季防火,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安全知识培训
提高干警应对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5月14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安全知识培训,由我院司法警察大队牵头,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刘扬为法院干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实操演练,警队全员对机关所有消防设备状况以及电器、电路的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五)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与公安处和派出所建立安保工作联防联动机制
我院搬址后,提出在11月初将派出所的监控视频系统与我院监控视频系统互联,共享安全保卫信息资源,共同做好稳控工作。警队负责人与通化铁路公安处特警支队长进行了沟通,付伟支队长表示铁路公安与法院是一家人,遇有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出警到位,与我院形成安保合力。
(六)枪支管理
本院的枪支、弹药由通化铁路公安处代管,统一存放在通化铁路公安处的专用枪械室内,枪械库内“三铁一器”和监控设施良好。大队长负责带领警队对本院的枪支、弹药进行定期擦拭和保养,确保能随时使用。8月14日由司法警察大队牵头,组织全院进行手枪实弹射击训练,本次实战射击训练特邀请通化铁路公安处肖忠伟副支队长为我院实弹射击训练提供技术指导,干警们先后使用67式和77式手枪进行了15米实弹打靶射击,并对每位干警成绩进行记录。通过此次实战射击活动,充分体现了通铁法院干警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素质形象。
(七)采购警用装备
加强警用装备建设于10月底购置新式手脚一体式十字镣2副;防爆桶1个;DSJ-P9执法记录仪3个;消毒灯1个; 访客系统1套。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9 16: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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